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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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ger214
要打臉得拿出系統性數據吧,「自己認為」、「我覺得」都不是科學態度。
搶銀行只判十天,跟叛死刑這兩種刑罰,對比得很詭異,以台灣來說,很多犯罪者其實寧死也不願意在監獄中呆上十幾二十年,國內槍擊要犯很多嫌犯都是直接跟警方硬扛到死也不投降的,你覺得這種情況下,死刑會比徒刑更有威攝力?
而不判死刑,不代表就會縮短判刑的刑期吧?你的十天假設有誤導嫌疑,不足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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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槍擊要犯知道...如果投降,那就死定了! 不如放手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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