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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m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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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mbi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人權應優先屬於受害一方的!!!

個人有不同看法,但意思接近。

被殺的人,無法發言,無法主張自己人權、權利義務。
殺人的人,可以發言,可以假裝,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義務。
法律只是一種手段,不是正義公理。

從上面三個假設,推出的結論當然是,殺人的人,在法律上,佔有優勢。

社會或國家當然要想辦法補正這個缺點,當然也期望法庭平衡或是注重一下,那些不會或是無法主張自己權利義務的人。
舊 2016-04-07, 06:39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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