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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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all.lee
這實在差很多,你可以劈頭就把樓主和那些持類似想法的人痛罵一頓
但你把這些人等同於兇手,恕我認為等級和那些人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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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包括站長,已經算是回答你的論點了不提。
廢不廢死,其實從來都是假議題,死刑本身的存在價值,其實回頭去看歷史,中西方歷史多的是各種殘酷死刑,很殘忍很可怕,但這些死刑真的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嗎?這些可以留給專家去判斷,不是我這種法律外行人可以輕易下結論的。
但我發現大多數人都把法律 = 正義畫上等號了,這點是有問題的,事實上,法律首先要的是秩序,如果正義跟秩序有衝突,那麼正義也是會讓路的,為何我會這麼說?因為不管再理想的法律,再好的制度,都很難避免冤錯假案,但是我們面對這類問題,最大的共識就是補償,但我們知道,即使再多的金錢,補償不了時間、前途,更別說生命,即使在現代,我們大多數人,卻不能不默認這是不可避免的代價,因為這是法律框架下為了秩序必要的犧牲。
但很可笑的,多數人的要求卻是這種犧牲不要發生在自己的頭上就好,這是正義嗎?這只代表了在秩序之前,正義公平依舊還是會讓路的現實。
就個人看法,如果廢死,可以讓法律秩序維持的下去,沒有什麼不可以的,相反的話,維持死刑就是必要的,這跟文明與否無關,跟社會共識才有直接關係。
只是,沒有必要在受害者頭上要求這種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