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邪神
因為緊急疏散就是不合格
不然大熊幹嘛用[人有趨吉避凶的本能]來幫自己辯護?
就像八仙塵暴,豬豬倫說甚麼有用嗎?
有用就不會一直派副市長處理啦
那你的本能點數點滿了沒?沒點滿這顆蛋可能不適合你歐
這種事只會一直說要跟業者慢慢玩
應該讓破蛋蓋到完,慢慢跟企業喬,考慮減價收受的公務員
大概不會懂的啦,出事也不會去找小公務員
分內做完都沒事就是100分
另外,說歸說要大熊改,大熊好像也沒有一定要理市府
真得上法院還是要看哪些能站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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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合格標準需要仔細檢視,包含這個緊急疏散
因為審查標準不可以有差別待遇
比方說考試教育部規定是60分以上便是及格,不須重修
結果你在專科老師考70分後(消防主管單位標準)
班主任突然對你說要考90分才算及格(北市府另增的標準)
學生不肯,馬上被班主任禁止上學
兩者告上院,班主任輸的機會大不大?
而倘班主任輸了,學生無法上學期間衍生的一切損失是否可向班主任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