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emon
我以前就跟你說過,每條法律都有設計意旨
上這些課程時不光是背法條,而是連設計意旨的網絡都要知道
不然像你這種只會看文字說明的解釋是非常容易走歪掉的
我上採購人員訓的時候
上課的委員講這條即特別強調此處的機關首長是總統,所以我印象特別深
(不爽你就發函去問公程會)
所以921的時候為什麼李登輝要發佈緊急命令
便是授權搶救採購不受招標,決標等限制
同時你要瞭解這條的權柄超級大
因為任何金額的採購可以不用公開招、決標,你想給誰賺就給誰賺
這是所有舞弊者都夢寐以求的東西(你能想像這玩意給縣市首長用嗎)
所以唯限定總統才有權力發佈,但即使總統發佈,也須立法院追認(因為權力過大)
這就是你不瞭解法規設計脈落,只看文字就自以為可以的問題
所以我在處理和法規相關問題時,不只光看法條
還要去問從事相關業務的人員,甚至問公程會,就是要避免你這種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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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這種"轉述"的鬼扯蛋旨意比得過法條本身?
921時的緊急命令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A0000012
可以豁免的法律缺少你講的部分
還是你要幫李登輝來"旨意"一下?
像你這樣無視於法條本身,只用自己的意思來"詮釋"法條的"旨意",根本是集行政跟立法還有司法三權一身的獨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