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若要打官司就是這樣搞,所有工程全部停工維持現狀,直到官司定讞或不再上訴。
難不成要先讓你把大違建蓋完,然後官司輸了還叫你拆屋還地嗎?沒有人這麼蠢吧?
站在雙方的立場當然是一切確定了再往下走...
至於不想確定的人只有一種原因,就是想搞關係靠疏通,然後強姦政府就地合法而已。
因為商場都談好了,設計都弄完了,時間到不能依約進駐就等著被一堆國外廠商告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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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腦補小劇場戲份未免也太多了……
而且基本損益評估完全錯誤
市府停工如果又告輸,遠雄所有因此產生的損失市府當褲子也得賠
市府沒停工告贏,就算遠雄蓋完又如何,主導權仍在市府手上,停工不停工根本沒差
因為減價收受是要主管柯P點頭才成立
告輸就更不用談了,起碼市府沒有停工被求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