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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引用:
作者ademon
政府採購為什麼要分小額,公告,查核仍至巨額採購,而巨額採購又受重重的督導
是因為巨額採購是不允許失敗的,大巨蛋這種上百億的更是如此(工程2億以上就巨額)
倘若政府每個辦採購的人,遇到問題不是盡力輔導廠家尋求完成採購目標
而是動輒停工、終止契約伺候
同樣發生在當時的北捷、高捷、高鐵及台灣各項耗費巨資的重大建設

等於政府大量的資金,時間,土地成本支出卻換不到任何效益
台灣現在會是怎麽樣子 ? 是利是弊,自己去想想



核四表示..........
舊 2016-04-03, 10:53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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