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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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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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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邪神
ivoting又還沒要辦

那顆蛋還掛在大雄下面,要怎麼不玩?
大巨蛋案 柯文哲:i-Voting是最後手段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03190184-1.aspx)

反正,我覺得吵個幾年是可以接受的
我不想每個周末去買東西都要塞車
柯p之前假日施工就很麻煩了

賠多少錢,比美河市多再來講
就跟你說大巨蛋造價300億,還在說賠幾百億


請問 i-voting 是何德何能能當最後手段?
我不相信有哪本政府採購契約上會寫"倘雙方有爭議,以 i-voting 決定”

這不是辦不辦的問題,而是履約爭議不從契約下手
卻直接跳躍到 i-voting 上去,講這話的人情勢到底是有多困窘~~
這玩意要是敢拿到公程會或是法院,我保證只有被打槍的份

另外造價300億不代表賠就是以300億為上限
只要遠雄舉證得出可歸咎市府因素的損失,都可以要求償
前次我辦終止契約的求償,求償金額大概是契約價的二倍~~
 
舊 2016-04-03, 07:54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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