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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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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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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邪神
沒有規定一定要減價收受吧

就算最後告輸,大雄有錯在先
處置過當要負多少責任?

大巨蛋造價三百億
美河市光政府就虧一百多億還沒算那些被廉價徵收的原住戶
大巨蛋跟美河市根本沒得比

灌水抓到了?楊實秋:遠雄認了大巨蛋造價多報88億!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9013)
另外,大雄這種跟他搞下去,帳一條一條算
誰知道真正的數字是多少?


減價只是其中一條路,也總比直接停工穩妥
處份過當問題不在遠雄有多少責任,而是市府白白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而這個責任終究會換作金錢變全台北市民買單

這不叫魯莽,什麼才叫魯莽

美河市完全沒這個問題
舊 2016-04-03, 04:58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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