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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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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fumi
因為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
所以才沒有繼續追殺,
反正現在“合法”的拖著,
拖也把大雄拖垮。



別傻了,別把寫採購法和契約要項法規的人當白痴

禁止施工是北市府開頭的,而且這種處份幾乎可斷定過當
到時大雄就算垮了,只要大雄能舉證出來因此產生的損失
北市府統統得買單
拖得越久,北市府只會賠越多
到時大巨蛋若因長期未施工,無法再建下去
和終止契約也沒兩樣了

要是當時柯P沒停工,現在早就蓋完了
就算追究損責任輸了,北市府也不致有太多損失( 如美河市)
現在可真是深陷泥淖,難以脫身
舊 2016-04-03, 09:54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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