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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放擁有槍枝,應該就可以嚇阻隨機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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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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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mallCatMK2
單獨開放合法擁槍是不夠的
最重要是要制訂配套法條,例如前面討論的限制持槍地點, 持槍條件控管(排除犯罪紀錄/精神疾病)和自衛殺人除罪化甚至堡壘法
不然有槍用不得, 你看台灣警察有多慘就知道
我個人是覺得開放以後國內恐怖平衡蠻好的...政府更可以鼓勵民兵風氣, 畢竟隔壁國虎視眈眈, 出事的時候不會徵招到只會臥射六發, 掃地技能卻點滿的兵
很多人以為在美國進到人家家裡被噴掉不會有事 其實是錯的
因為只要有人開火 警察原則上就是要先帶回去隔離開來弄清楚事情狀況
如果說錯話的話 很有可能就因為這樣吃上牢獄之災
不代表別人踩上你家前院草皮就可以隨便沒有任何警告就對人射擊
2016-04-02, 11:55 AM #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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