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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CatM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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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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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8
單獨開放合法擁槍是不夠的
最重要是要制訂配套法條,例如前面討論的限制持槍地點, 持槍條件控管(排除犯罪紀錄/精神疾病)和自衛殺人除罪化甚至堡壘法
不然有槍用不得, 你看台灣警察有多慘就知道

我個人是覺得開放以後國內恐怖平衡蠻好的...政府更可以鼓勵民兵風氣, 畢竟隔壁國虎視眈眈, 出事的時候不會徵招到只會臥射六發, 掃地技能卻點滿的兵
 
舊 2016-04-02, 11:25 AM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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