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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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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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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k78934
我還可以掏槍雙手拉滑套,再射擊;美國警察連拉滑套的時間都沒有
不過台灣的訓練實在不大好,我看上膛掏槍很多人掏槍就誤扣了,搞不好擦槍沒清槍....又打死自己人....
你覺得,這把槍子彈上膛放槍袋,持槍習慣性的把手指放板機上的皓呆,危急狀況下掏槍如果誤扣板機...
會擊發嘛?


其實我還是覺得這槍,掏槍後再拉滑套,才是他的第一道保險....
不過美國警察,直接就給他上膛了....想活命你就要愈早開槍


最好一掏槍在腰際就連開3槍
所以,如果他們用史密斯,我看8成是開保險,子彈上膛
反正他們掏槍就是要打啦~

如果是執法人員向美國那種的覺得危險就可以先開槍,我是警察的話GLOCK絕對是第一首選,平常上膛放槍套,有危險第一時間掏出來就先開兩槍,再來瞄準開兩槍,光時機就佔盡便宜。
有時候不小心中槍以後可能連拉滑套的力量都不夠………掏出槍已經很厲害了。
舊 2016-03-31, 11:01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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