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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副總輸洋雞准離婚 需分前妻3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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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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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
ing
討客兄因該要有懲罰性罰款吧....
看清楚,翻牆的證據不足...
只是法官認為這樣子兩造無法維持婚姻,所以判可離婚,然後女方主張家產對半
男方提證明家產大多是他賺來的,所以女的分走 3600萬...
2016-03-31, 08:02 PM #
12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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