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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有用到才買, 買的東西不要多, 慾望降低就可以避免大部分冤枉路了.

至於筆電(我目前唯一買得數量不少的商品)也是都有用到, 破壞得很快也是真的 XD

其實學到後不要重複錯誤就不算冤枉~ (看網友腳踏車換零物料)

或音響, 一開始用很好的說不定還分辨不出來哩, 譬如我這麼多年也沒升級耳機.

反而筆電越買越低階, 音響捨棄, 電視也8年了, 鞋子更不用說就皮鞋跟一雙運動鞋.

高爾夫球球桿.. 從沒思考過什麼更好, 壞了再說, 又不是靠打球吃飯.

如果要說, 我是有一點後悔為什麼要買整組, 但不是因為價格, 拆開買更貴.

只是好重啊.. 我喜歡袋子裡面幾支常用的就好, 簡單物品, 剩下看技巧.
舊 2016-03-31, 02:35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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