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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devi
召喚獸的看法,我覺得比較像是「看到違規的行人,就可以開車撞死他。」……


沒那麼嚴重啦, 不用特別閃避違規的行人比較貼近, 而不是蓄意執意去撞死違規的人.

形容比喻的時候要注意別太超過, 這樣不公平, 即使他的觀念本來就有爭議.
 
舊 2016-03-31, 12:39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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