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egis43210
兩公約出發點是好的,請別將兩公約汙名化。
這方面的缺失可以交由立法委員們立法解決,法官的問題也可以藉由訂定法官法來解決。
人權是普世價值,通過兩公約其實對我們公民更有保障,別因為裡面幾條不合情理就全盤否決其價值。
雖然我們每個人的立足點都不平等,但我們可以讓我們的靈魂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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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看法是
每個人靈魂是平等的要跟誰說,像小妹妹去到上面跟上帝說嗎?
勞工連基本溫飽都守不住,就不用期望他會有生活品質有心思去學習去提升教養
國家連安居樂業都弄不好,那些什麼理想國的境界到底是對誰有意義? 還是要犧牲夠多人才能開花結果?
我也沒有全盤否定你的看法,就是個人想法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