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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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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00
引用:
作者胖熊貓
以前年輕的時候很想買這種東西, 不過這沒有違法嗎?

引用:
作者erai
違法,因為有個"劍"字
換個不起眼的產品名,宣稱是可以更換傘骨的雨傘,至少可以躲過味道人士攻擊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引用:
作者herlock
都違法!
我喊該找民代去治一治警械使用條例好像也喊了好幾年了...
這就是警械使用條例妙的地方, 規格故意含糊, 就寫個 "各式", 結果是常見的各種防身器材都能擴大解釋為警械, 包括各式槍, 砲, 刀, 棍, 繩, 網, 銬與各種瓦斯噴霧噴水電擊設備, 你持有就是違反第14條... 好像已經有不少人惹上麻煩...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0101&KeyWordHL=
還好平底鍋沒列在裡頭... 我家大門後面掛了個平底鍋掛好幾年了, 百貨公司週年慶換的, 掛那邊當然不是用來炒菜的... 嗯... 是怕萬一鄰居臨時來借鍋子...
QDIceb1nkV4

不開鋒就不違法,當然你帶把刀劍亂晃被警察關切是一定的

另外刀械管制條例獨漏中國劍,所以嚴格來說就算開鋒的中國劍也合法

賣場唯一有賣開鋒的大型武器就中國劍,當然沒事帶著也是會被叫去警局

不知道穿個COS服裝再帶把未開封武器會不會比較不會被關切??
舊 2016-03-30, 01:44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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