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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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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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公約使締約國承擔責任,要尊重個人的公民和政治權利,包括生存權、宗教自由、集會自由、
選舉權、正當法律程序和公平審訊等等。


公約的訴求內容又沒問題
我不懂為什麼要批評公約
有人不要選舉權?
希望警察能無視法律胡亂抓人?
再來個黑箱審訊?
舊 2016-03-29, 08:4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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