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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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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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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失敗

重點是要開放民眾有自保能力的非致命性武器

可以讓路人遭遇兇手時可以有效快速制止(但第一個被刺殺機率依然100%)

現階段唯一能合法持有的只有防狼噴霧

塑膠子彈槍有警衛持有嗎??看到今天新聞說高捷警衛開始配甩棍...

你看看...在這之前連甩棍都沒有是要怎麼防???

要是兇手看到警衛就落跑,你要警衛百米神速追上用甩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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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致命性武器是一種不以殺傷為目的武器。區別於傳統的槍枝等具備強力殺傷作用的武器,
非致命性武器試圖通過不傷害生命的手段來以使對方失去抵抗能力。

聲音武器:擴音炮、次聲波等;
光學武器:雷射致盲武器、低能雷射發射器、閃光彈等;
觸覺武器;紅外線照射、微波槍,瘙癢水、辣椒水等,
味覺武器:臭味彈、催淚彈、催淚瓦斯、煙霧等;
其他類別:電擊槍、泡沫炸彈,例如FN 303非致命性彈藥發射器,使用橡膠子彈、漆彈等。
以初速較低、殺傷力減低,有別於軍用武器,運用於群眾示威、監獄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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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3-29, 08:0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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