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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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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
有一方法可以同時解決"廢死"、"治安"、"錢",的問題。就是"流放彭佳嶼"。

廢除死刑、無期徒刑、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輕)黑幫小弟、吸毒、酒駕,第一次無罪。第二次關一年,第三次->流放。
(中)輕傷、強姦、小偷、貪污、詐欺(十萬以下),第一次關一年,第二次->流放。
(重)重傷、致死、黑幫幹部,流放。

此方法主要概念是依情理法、輕中重而分,小罪很輕、累犯很重。
希望有大大可以參考一下。
舊 2016-03-29, 08:30 AM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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