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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剛發現一開始轉貼那篇文章的作者原來還有再發文 ,
這次的標題就更直白了
文章來源 : 只要求執行死刑,不願面對「執法之外」的事──醒醒吧台灣人,你就是共犯!

我還是覺得一碼歸一碼 , 執法之外的事情也很重要 ,
但不是拿來幫加害者脫罪用 ,
更何況社福完善了就能完全杜絕殺人犯了嗎 ?
有些人原先根本人生勝利組丫 !!
舊 2016-03-29, 01:06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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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