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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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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griffey1452
只判死刑還不夠

還要附加在服刑期間

在固定的時間週期施以鞭刑

這若實施下去

肯定有一半以上的雜碎

懇求法院盡快執行處死



何不

無期徒刑
不得假釋
定期鞭刑

這三者合併執行比較有用?
舊 2016-03-29, 01:02 AM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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