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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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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好法規

違規的話.不只罰主辦單位.只要民眾身上有標記.可以明顯判別是參與該項活動.一樣開罰單.

記得國家公園法~一罰起來起跳好像是6萬元?

那就是大進補了!

用集會遊行來搞路跑活動?只能說台灣民眾真刁!
     
      
舊 2016-03-28, 03:0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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