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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聯合報
公路總局錯發15萬張「101年期」的機車汽燃費逾期欠費罰單。公路總局局長趙興華表示,這是同仁在挑擋時「在細節上未注意」所致,對社會大眾感到抱歉。公路總局昨已將負責的企畫科長調離原職並降一級、並記申戒2次。
公路總局今年3月開出118萬9016張機車燃料費逾期欠費罰單,前晚發現其中15萬張罰單、9千多萬元,因催繳程序不完備緊急撤銷,民眾不必再繳罰鍰,但仍要補繳汽燃費。
不過據統計,已有1萬802人繳完罰鍰,共繳了644萬1900元,公路總局兩周內將寄退費通知;但來回郵寄通知,將額外支出678萬元郵資,民眾直批「浪費公帑」。
趙興華表示,撤銷罰單主因在去年12月有民眾向交通部訴願會陳情,訴願會認定「101年期」罰單催繳程序不完備,因此撤銷兩張罰單,交通部也認為當年期應從寬辦理,但同仁在挑擋時未注意,前天下午得知此事才趕緊補救。
公路總局昨天召開檢討會議,趙興華表示,查看會議紀錄發現,會議中已有決定「101年免罰」,但因一名科員「在細節中沒注意」,將101到103年欠費全算進去,才造成15萬筆欠費罰單錯發,該科科長願承擔全責,已調離原職;未來做完決策後,將由更高一層的副組長再逐項確認,避免疏失。
公路總局表示,將在兩周內寄出退費通知,車主填妥帳戶可傳真退費;也可打電話到鄰近監理站、或到監理站辦理退費。已繳費民眾若擔心,可檢視繳費收據,若「期別」只有顯示「101(年)」,就可退費。
此外,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陳聰乾表示,經查15萬人中已有11萬人繳完汽燃費,尚有4萬1096人未繳,近日將寄雙掛號催繳,民眾有1個月時間補繳汽燃費,未繳才會再寄欠費罰單。
台北林小姐說,公路總局3月寄出欠費罰單後,LINE謠言不斷傳出「罰單是詐騙」讓她不敢繳費,前天上午看到公路總局澄清「罰單是真的」,昨趕在上班前放心繳費,才看到新聞發現自己不必繳,無奈白跑一趟、直說「真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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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16沒翻轉的話, 公路總局搞不好也是只"抱歉"兩個字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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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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