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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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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PUTEC
張榮發先生證明了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名言,錢財最終都還是別人的,是帶不進棺材的,兄弟爭產問題為何不事前防堵,生前將小孩通通叫來分配遺產很難嗎?或自己手寫遺產分配律師公證很難嗎?這兩條路都不走,只留一張電腦打字遺言稿要怪誰?



現實的就是海空.基金會的股權早就給大房.
二房四阿哥當總裁就是一個虛名而已
包含老爸的遺產給四阿哥也比不過大房的持股比例

除非生前有重新做股權分配.
不然你的提議.有用嗎?
大房會吐出來? 騙誰!

真懷疑你對這則新聞的認知多少?
對於民法遺囑認知多少?
 
舊 2016-03-21, 06:21 PM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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