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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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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abo5738
某同事說的 絕對不要婚前性行為 看來有道理
他說 萬一做了 後來又發生啥事? 鬧分手就很麻煩
新聞案例就是這樣
只能說 男 女自己要自愛

說一個棒球的故事
舊 2016-03-21, 10:45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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