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所以貯氣槽事故是"無法迴避的"
那核能工業呢?
前面就論過了你老是不肯面對前端風險評估的(危害確認)都不敢面對,卻在奢言後端的工安管制多麼不會出現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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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連法規制度的設計意旨都不懂的人,說了你也只會曲解
你自己在這裡瞎子摸象,自以為高明沒人管
但我也講了,你那套上不了法院,沒有工安人員會背書你那套邏輯
只能祝你不會碰到那一天
指認危害重點是要找出對應手段,對應手段重點是即使事故發生時傷不到人
而不是零事故(工安法規本來就是以人會犯錯為前提設計的)
不是光危害指認完後認為好危險,就不管有沒有防制措施一律禁止
(危害指認只是工業安全作業流程的其一,而不是唯一)
就像最近核一按錯了鈕,發生事故,反應爐防止危險自動停機一樣
便是針對不正常的情況預先做了對應手段
核電工業事故最終手段就是灌硼酸去搞定反應爐
福島東電高層若不是死要錢,捨不得斷然摧毀反應爐
事情根本不會鬧到這樣
這就叫不按SOP走的人禍
就像開車闖紅燈撞死人,是要怪車子還是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