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W
誰說有繳勞健保就是受顧於台灣的公司?去瞭解一下勞健保可以怎樣保吧.....
照你們所提出的辦法,一堆台幹就被剔除了,人家在國外工作倒楣惹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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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勞動部勞動保險局的網站
連結
FAQ
問題16. 我在大陸(海外)的公司上班,要如何參加勞保呢?
回答:
勞保條例的施行區域為台閩地區(含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及福建省之金門、馬祖),因此受僱於大陸或海外地區企業之勞工,依規定不得參加勞工保險。
另外
勞保條例規定1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以上的資料似乎和你所表達的差異頗大
可以舉個例子來討論嗎?
我是這樣認為的(有錯請指教)
能夠參加勞保,代表勞動所得一定會被中華民國的稅捐機關課所得稅
即使很倒楣一整年都被公司流放海外(也就是海外台勞),在當地拿的是工作/商務簽證
按現有的健保施行精神,我是中華民國國民+我的戶籍地在台澎金馬地區+我有依法服兵役繳稅
只要持續繳交健保費用,為什麼不能享有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