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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大家都沒看新聞的內容嗎? 不是法律規定,而是社居管委會的內規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做成禁止吸菸「決議」,並載明於規約內,如果有住戶在陽台、廁所抽菸,二手菸飄到其他樓層,影響其他住戶,就可開罰,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
舊 2016-03-14, 10:0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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