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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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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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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gnally
我前前公司平時沒給薪資單
用自然人上網查才發現有落差(大概兩個級距)
證據蒐集完了要去勞工局檢舉
先打電話去問、叫我去現場排隊
去現場排完隊了、給了我一個信封
叫我附上檢舉資料跟個人詳細資料自己寄到台北總局去
整個流程就是想讓你自己打消主意
別增加它們的工作負擔


你的論點應該建立在員工「知情」的基礎上

員工為什麼會不知情?

薪水拿多少、勞保保額多少這些資料你都知道不是嗎?
舊 2016-03-12, 04:1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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