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raflare
說實在的
這種新聞居然是在今天一月一號就發布的
但是遽然連我和周邊的人都不知道這種事情
[我們(父母)本來超過65歲不用再繳健保費,剛剛公會打來說你兒子被算在排富條款]
[所以?]我問,我野蠻好奇的也是有點訝異居然是完全不知道此事
[因為你去年報稅累進稅率12%,就要繳...報稅報5%的就要不必要繳]
[高雄市健保財政困難吧? 爸爸罹癌有重大傷病或許不必繳,你再問一下,或許只要你繳而已]
年屆70的母親已經快五年沒繳健保費...突然要繳甚是感到不捨
我安慰他說 [健保財政有困難是年年都有的,況且今年報稅我設法把扣繳額拉進5%就好了吧]
(記得我把列舉和扣除額算完只差幾萬就在12% ~5%之間)
我倒不覺得說這樣有什麼不妥
只是這種有關老人福利和民生的問題
.
|
你太天真了,你以為這麼簡單嗎?我直接講完你大概要等著吐血吐滿地
現在要你父母補繳健保費,是要你從去年1月的費用開始起算補繳
不是從通知你的日期起算
再來讓你更吐血的,你以為你今年報稅設法把扣繳額拉進5%就好了嗎?
錯了,就算你今年拉進5%,你父母今年健保費一樣要繳
要繳到何時終止??要繳到你父母提出申請,健保局核可後才能終止
要等到你今年申報完畢,國稅局3~4個月後資料入檔,你父母再去國稅局申請財產收入證明
再去跑流程等待核准.....核准後,"從核准日起算"不用繳健保費
等於你今年至你父母申請核可的健保費是多繳的,這一部分,很抱歉,健保局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