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azama
請問如果被要求做到以下事項,一個月領多少算合理
1. 每天下午2:30~5:00要到辨公室待命
2. 所有文件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出
3. 製作醫學演講的逐字文件稿
4. 每月有一次的登山活動也必需參加拍照
|
1.這種每天人要到的..基本上我自己覺得已經跟正職part time沒兩樣了
假設不影響我原本工作就算了,但是我自己會要求補貼交通費用..
2. 規定時間,交稿..(可以完全不鳥, 既然都非營利了,妳難道還會罰我錢?)
3.如果是照本打字 可以接受
4.參不參加看我爽..我空就去,沒空妳找別人
補貼一個月1萬不過分吧 不然拉倒,給別人做..
自己做的事情如果都覺得吃力不討好,給別人做 別人大概我想也是吃力不討好
沒什麻給別人做了..我少賺幾千的失落感
你又知道別人會做的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