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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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uarez
老闆這折衷辦法也不錯
我想小公司可以這樣搞
大公司 上面看到這樣 肯定不行 意見就一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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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伍之後在外面浪蕩ㄧ年半
因為辦公室戀情分手 就離職了
原本打算去考個戶政事務所來蹲蹲
想不到被我老爹見縫插針 安排了現在這工作
我算是非常資淺的員工
但我跟金主和老闆有些私人關係
就一直待我老闆身邊打雜
我知道我老闆不喜歡換員工
訓練需要時間
信任需要累積
相處需要磨合
找到合用的人不容易
能留住 就不會放手
我覺得企業規避育嬰假
應該要有合理的配套措施
要讓家長可以就近照看BABY
加班也應該盡量避免
但在事實上
這個成本 比讓員工放育嬰假還高
大型企業多則幾千幾萬個員工
要這樣做 以台灣而言 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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