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瀏覽單個文章
BMG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
TP821893
要加這一條才有公平正義
承租人連續住滿三年有權向房東以公告現值購買所承租的房屋。房東不得拒絕。
加了這條房祖會跟買屋價一樣
2016-03-09, 07:41 PM #
21
BM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MG
查詢BM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M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