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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一個月六千……
說實在的一天2.5小時,再加上活動時出勤
已經低於最低基本薪資

如果是自已有興趣的東西
能力範圍內義務做點事也無妨
樓主的情況,呵。
是新的當權者,找理由踢人?還是把樓主當奴材?
舊 2016-03-09, 03:2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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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