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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哭!逾2成企業不給育嬰留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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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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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
perty
所以勢必要裁掉一位,現在就不知道該裁掉新的還是舊的...
這也是我們公司的窘境
要請超過三個月
代理人會過勞死
要多請一個人來補坑
原負責人銷假後
來補坑的新員工
不知該何去何從
所以三個月就是極限了
不過我們公司曾經有員工
把BABY帶來上班
足足三年半 直到BABY上幼幼班
那段時間實在是雞飛狗跳啊
2016-03-09, 01:33 PM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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