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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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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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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就法論法
憲兵這次的行為 "形式上"遊走在法律邊緣 似乎很難一口咬定不合法
至於 實質上....

撇開一些敏感字眼 換個角度來思考
如果把那些文件代換成毒品或贓物
憲兵獲報前往調查 因持有人不在 由其父母代簽同意書 自願接受搜索
事後 持有人上網取暖

風向還會一樣嗎?

point:這些文件可不是為了什麼正義 平反 真相而取得 而是為了上網兜售圖利喔...


當然不合法... 就算有案件也輪不到憲兵隊來辦...

更何況憲兵應該是受檢察官指揮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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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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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3-07, 10:26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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