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就法論法
憲兵這次的行為 "形式上"遊走在法律邊緣 似乎很難一口咬定不合法
至於 實質上....
撇開一些敏感字眼 換個角度來思考
如果把那些文件代換成毒品或贓物
憲兵獲報前往調查 因持有人不在 由其父母代簽同意書 自願接受搜索
事後 持有人上網取暖
風向還會一樣嗎?
point:這些文件可不是為了什麼正義 平反 真相而取得 而是為了上網兜售圖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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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向也會一樣。如果情報正確且有必要,就會會同檢察官前往或是開立搜索票搜索,不確定的情況下還前去『拜訪瞭解』不就是打草驚蛇告訴對方滅証嗎。
一般這類民間案件會到憲兵,大多是檢調不信任警政單位,才會指揮調用憲兵帶隊前往,不然憲兵哪來的素質可以指揮辦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