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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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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qwer456
之前好像有版友提問,但沒人解答
我也問一下

同樣假設招待票
甲將招待票給乙,不論口頭約定或白紙黑字講明"不得販售"
乙將票免費贈送給丙(但沒跟丙說不得販售)
但丙拿卻去販售

簡單來說,最後一位持有者(丙)拿去販售,這樣責任歸屬???
乙違法? 丙違法?


這部份就要請法律專業來解答,我不敢半知半解隨便亂扯。

但我可以確定,只要贈與雙方沒有約定,贈品就可以轉售,因為我曾經用這個問題問過行政法老師,他也說對消費者而言,廠商在贈品上打上禁止轉售的標示,並不構成雙方合意的契約成立條件,不過我的老師有特別提到,如果贈品和市面上的廠商品牌相似,這就不要拿出來販賣,因為會牽涉到專利商標等等其他法律問題。
舊 2016-02-28, 12:45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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