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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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敝人經常被版上的大德指教:「去讀判決書!不要自行腦補!」
深切反省之後,覺得這個判決書真是攸關國計民生,全民若未擁有此等技能,將會動搖國本是也。
愚見應從中學起安排"判決書研讀"、大學安排「判決書研究」課程,由淺入深,並列為必修,沒pass就不能畢業。
每學期應予五篇的額度,予以精讀,詳細研究。如此高中畢業將擁有60篇的經驗值,大學畢業將擁有100篇之經驗值,這個書讀久了自然就會通,連沒有寫在文字的"上意"都可輕鬆掌握,從此法官任何奇怪的判決,全民就都見怪不怪,像這種討論串就自然消滅,社會一片詳和安樂,豈不快哉?
或者退而求其次,如同某下台部長所言,開補習班授課,並發給證照,沒有"判決書研讀"技能者將無法就業,擁有此一技能者可斟酌反應在薪水上,一方面在這不景氣的社會提供一個鏈狀的經濟循環,活絡景氣,二方面又可普及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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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啦,我覺得要批評的話必須先讀過判決書或是稍微了解一下案情是剛好而已。
鄉民希望法官做出的判斷能符合「大眾的想法」,但是在論斷法官判決的時候卻根本不願意去了解他考慮的是什麼,這好像一點也不公平吧。
像之前的國軍購買灌水豬肉案,詐欺被判無罪讓人罵翻了,不過為什麼判無罪的原因沒什麼人去了解。
簡單說就是查不到以前灌水肉的證據,現在查到的灌水肉還沒賣,說不上有確切證據。
而且軍方是以市價一半的價格買到灌水40%的豬肉(CNS是「未熟煮調理肉品」含肉百分之五十以上ok),很難說當初採購不知道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其他買過的證人也說品質價格相符(便宜買爛貨),所以沒感覺被騙。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保水改良肉品每公斤價格,又低於市價溫體豬肉,經過其他廠商到庭作證,都認為本件改良肉品的,品質與價格相當。」
當然不是說判決書能合理化法官的所有判斷,不過在批評之前,了解自己所要批評的是什麼似乎蠻基本的。如果判決理由是瞎扯蛋,就可以說:「我的確知道法官這樣判決的原因是什麼了,他真的是個白痴。」
如果有人把媒體報導當做事實來看,只能奉勸做人還是理性謹慎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