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手上有幾張電影票,上面印著"招待票"
總之就是免費的票,拿到售票口可以換取電影門票
我不知道他怎麼弄到的
只知道票快到期了~ 用不完
於是我隨便說... 你乾脆拿去便宜賣掉好了
沒想到朋友真的跑去電影院外,便宜賣給要看電影的人
結果接到朋友的電話,說我害他被售票人員痛罵
說一個大男人被小女生訓話很不爽
(售票員大概的內容是.... 招待票是免費的!怎麼可以拿來販賣)
朋友倒不是氣我出的餿主意,而是他被一個小女生在門口訓話感到很不爽
請問販賣招待票(免費票)有違法之虞嗎?
印象中相關法條好像只有黃牛票(低買高賣)有違法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