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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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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小吳
我分享的是個人經驗,您說的也是您的經驗,這個是可以互相參考的.
跳電是諸多因素造成,國家能源政策佔很重要因素,這個是台電高層以及政府的文官,能源部.經濟部.行政院等等的權責.
林口、大林電廠2機組更新的專案,權責在採購以及技術人員及相關主管身上.採購及技術人員還有他們的主管必須為專案負責,應該算合理吧.

民營企業也會有犯錯的容許度,有的民營企業犯錯後會從錯誤中學習,不會讓相似的錯誤一再發生.

您提到 "另外對於辦採購的人員,除非確定故意瀆職,否則不宜從重懲處..."這個部份,描述的或許是台電內部現況(我不清楚), 如果這是不好的風氣/企業文化,那麼如何讓這個文化變好?還是說大家放寛容錯程度,讓相似的錯誤一再發生? 大家一起和稀泥?

台電怎麼做我不知道,一般接專案的話,目的.成員.任務編組.合作對象.經費.完成期限以及可能遭遇的問題點等等基本資料都確認後,我們會先...

以我有去林口電廠的人,我提一下個人想法。
我相信設定大項,時程是有的,但涉及單位過多時,光行政程序,會議就夠煩了。
我們是地下電纜的施工廠商,要聯繫的單位有:台電的單位有(電廠,北工,綜施),其他單位有(中鼎,國紀,皇群,中興),在此之中國紀與中鼎是平行包,他們做土木,但土木沒好機電沒辦法進場。
從事工程的很多時候會臨時跳問題出來。
例如:變壓器廠商原訂九月叫貨,從德國上船,十月到台灣,十一月經過相關檢驗,開始裝機測試。但偏偏包商晚了一個月訂貨,此時相關的進度全面延誤。像這個問題該找誰?
監工?採購?還是包商?
訂承攬契約通常只會訂施工期限,包商在期限內完成就可以,但這個包商的預訂進度延遲會導致後續其他包商進度的落後,這該算監工或採購的問題嗎?
中鼎是有專人專責,但很多時候現場要雇,文書要處理,進度要追,平行單位要去聯繫,上,下包要協調。很多時候並無法像小工程一樣理想化的來處理。
我認為人是由錯誤中成長,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學會將問題挖掘出來,而非有錯就懲處,這樣僅會讓問題被掩蓋,等掩蓋不了時,就會變成無法處理的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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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舊 2016-02-26, 10:08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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