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陽光∼
Major Member
 
~陽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阿魯米
看到有點火藥味,本來想說不要回應,讓帖子沈了.....
目前做法是等初判表出來,尊重初判表結果


我猜初判表會寫你倒車未謹慎緩慢,並注意右後來車
而對方應該會寫由路旁起駛未讓行進中車輛先行
如果是上述這樣的話,對方保險公司還是說各半
如果你想免責,就送鑑定看看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逆向是"違反該車道前進方向."


樓主倒車可以有千萬理由, 他倒車去撞到, 對方倒車出來撞到, 這是為什麼乾脆50/50.

如果要計較的人會去看樓主倒車多遠了, 那就精彩了.


1.所謂"逆向"是指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才叫逆向
法規沒有"違反該車道前進方向"這名詞
2.倒車的距離跟肇責無關,只要不違反交通法規(不能倒車的地方倒車)
也不要跟別人發生碰撞就行了。
3.對方路旁起駛(並不是倒車,倒車是他的行駛方向),樓主倒車,肇責不可能是各半,除非該路段不能倒車。
舊 2016-02-22, 01:51 P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陽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