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dyCandy
兩位到底有沒有搞懂專任工程人員的意義?
專任工程人員等於是營造廠的技術總監,巡工地找問題盯工地主任不用做嗎?
當然是跨工地的巡視,一場一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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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不是這樣欸...
專任技師實際上並不是負責巡工地,那是工務經理的職責。
會需要技師的情況多半是現場不能按照建築圖施工...
像是空間不足以進入機具、環境狀況不如當初預期之類的鳥事...
營造廠不得以必須改變工序或施工方式,通常這時候原始結構技師會堅持設計不認可改善方案...
而營造廠提出的改善案當由營造廠的技師出具證明。
簡單的說,這是設計與施工立場的不同,現場就是辦不到才提折衷案...
但折衷案站在設計的立場就是會有問題...所以當然不會認可。
可頭都洗下去了能不洗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