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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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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AndyCandy
說白了營造廠的專任工程人員,大半都是土木技師吧?

不是,如果你說工地主地有考過土木技師,也許有可能,但是掛牌在該營造廠的土木技師99%不會去當工地主任。

至於營造廠掛牌的土木技師,大既只有公家機關來查驗時會出現露臉,其它的時候可能還在其它家公司上班中。


第二十八條 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

第二十九條 技術士應於工地現場依其專長技能及作業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或品質控管。

第三十條 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置工地主任。



前項一定金額及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一條 工地主任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另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合格或取得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技能檢定法令辦理之營造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由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者,始得擔任: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或相關系、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二、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三、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上畢業,並於畢業後有十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四、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於及格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五、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六、專業營造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

本法施行前符合前項第五款資格者,得經完成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時數之職業法規講習,領有結訓證書者,視同評定合格。

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每逾四年,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回訓證明,始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
本法施行前領有內政部與受委託學校會銜核發之工地主任訓練結業證書者,應取得前項回訓證明,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後,始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
工地主任應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織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輔導及訓練服務等業務;工地主任應加入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不得拒絕其加入。營造業聘用工地主任,不必經工地主任公會同意。
第一項工地主任之評定程序、基準及第三項回訓期程、課程、時數、實施方式、管理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引用:
作者AndyCandy
聽起來像是放樣圖,那不是營造廠自己要畫的嗎?
如果是細部設計詳圖,那可以額外付錢請建築師畫,
不過以建設公司來說自己請員工來做應該比較划算,順便要求建築師再打折...

說真的,大部份的建築師都不會畫施工圖。
舊 2016-02-19, 07:04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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