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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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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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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87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本來就是個案啊,全躺平也只有這棟大樓,只拿一棟大樓就要修改法規或是要來個全面體檢,稅金也不是這樣花的。

前面我就提到了,是要以百年防災還是千年防災做為設計基準,如果921是百年才發生一次,那修改法規是可接受,而這棟大樓只是全台建築的千萬分之一,而因為它的發生就要改法規或是花大錢來全面體檢,那真的是錢太多沒地方花。

臺灣省建築師公會各種鑑定費收費標準


一、一般建築物之鑑估價:
⒈建築物受火災、颱風、地震等因造成之損失估算。
⒉受鄰房建築工程影響之損失估算。
⒊擬標售房屋之現值估算。
⒋工程進行至中途或完工後,因糾紛而停止承攬契約,其已完成部份價值之估算。
以上鑑估費均按照估算標的物價格之百分之一以上收取,但最低鑑估費為新台幣參萬元。
二、一般建築工程或附屬工程之鑑核費:
按該...

不太認同這想法耶
很多法律都是因為"個案"才產生的阿,為的是防範未然
並不是所有法案都要等到"受害者達到一種程度"才能被重視

這次倒塌只有一棟,可是這一棟卻也產生了很多建築法規上的問題
有些規範完善但執行不佳的地方,就有必要去檢討改善阿,讓法案完備去降低問題

而全面體檢如果驗出很多問題,那不就是你口中所謂的多數了?
之所以會覺得浪費錢的前提下是體檢完後不合格的數量還是幾千萬分之一那麼少
如果遠高於此,那可見有多少隱形炸彈?
當然我也對這花費感到質疑,所以我覺得完備法案提高執行力比較實際

PS:今天很多人對這問題會討論的"主因"不是因為維冠單純的疏失問題,而是很多"業界人士"指出這問題在台灣"比我們想像的普遍",這才是為什麼我們要去整體檢討而非你所謂的"只是千萬分之一".
舊 2016-02-18, 04:2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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