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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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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隨風浮雲
三年是有原因的,這些防空飛彈,全部教到會,至少都要一年半載,再教會之前還要先接受新兵訓練及基礎訓練,另外還要培養一級及二級維修人員,所以二年的兵期是有點不足的。

不過520之後,到是希望可以再開始研發天弓四,畢竟天弓三是阿扁開始,天弓四從小英開始也算承先啟後。


部分兵種三年可以可慮,但是我想這些兵種第三年起跳的薪水要相當的高,如果可以應以基本工資兩倍起跳,而且受訓期間的薪資補貼要高於一般兵種。這樣子就不會有太大異議,就當成是國防役比照。保現良好優先續約服役期滿依意願後續輔導轉業到國營相關事業。到時候戰爭的時候要回補才快。
個人認為愛國(中華民國)或是還是愛台灣都不能只是嘴砲。基本國防及自我防衛是一定要的,真的要比照瑞士或是以色列的做法才對,當然這部分的國軍再造計畫其實很有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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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I hope some day you’ll join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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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2-18, 02:2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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