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uarez
除非這方面法規制度有改
落實第三方監照等等
不然這次大樓塔塌事件
建築業 都只是當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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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個案啊,全躺平也只有這棟大樓,只拿一棟大樓就要修改法規或是要來個全面體檢,稅金也不是這樣花的。
前面我就提到了,是要以百年防災還是千年防災做為設計基準,如果921是百年才發生一次,那修改法規是可接受,而這棟大樓只是全台建築的千萬分之一,而因為它的發生就要改法規或是花大錢來全面體檢,那真的是錢太多沒地方花。
臺灣省建築師公會各種鑑定費收費標準
一、一般建築物之鑑估價:
⒈建築物受火災、颱風、地震等因造成之損失估算。
⒉受鄰房建築工程影響之損失估算。
⒊擬標售房屋之現值估算。
⒋工程進行至中途或完工後,因糾紛而停止承攬契約,其已完成部份價值之估算。
以上鑑估費均按照估算標的物價格之百分之一以上收取,但最低鑑估費為新台幣參萬元。
二、一般建築工程或附屬工程之鑑核費:
按該項工程費之百分之一以上收取,但最低鑑核費為新台幣參萬元。
三、廣告牌之安全鑑定費:
⒈新設****牌塔之設計安全圖鑑核費,每件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⒉舊有****牌塔之安全檢查費每件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四、一般建築物之安全鑑定費:
⒈逾齡舊屋之安全鑑定。
⒉舊有房屋上增建新建築物之安全鑑定。
⒊受鄰居建築工程影響致建築物發生傾斜,或各部份牆壁地面,或結構發生龜紋現象時之安全鑑定。
⒋建築中之房屋發生損壞,其責任歸屬之鑑定。
⒌建築中或完成後房屋之安全鑑定。
⒍公共建築之安全鑑定。
⒎其他有關各種建築物之安全鑑定。
安全鑑定費最低為新台幣參萬元以上。
五、鑑定後如需鑑定人再到現地會勘或出庭作證時,其所需費用另收之。
類 別
每件收費(新台幣)
每單位收費(新台幣)
現況鑑定
貳萬元以上
捌仟至壹萬元
安 全 鑑 定
參萬元以上
壹萬至壹萬伍仟元
修復費用鑑定
參萬元以上
壹萬至壹萬伍仟元
法 院 案 件
參萬元以上
註:每單位約三○|四○坪左右(第九屆第十九次理事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