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stocrat
如果是買一輛收藏用的機車,然後用電梯載上去,不會每天載上載下,那應該不會有人有意見,
如果是每天都在騎的機車,你要每天用載人的電梯載上載下,這就有我上篇發文所寫的問題,
你舉例中拿載人(及載貨/行李)來和載"每天"都在騎的機車來比擬就很詭辯了,
電梯本來就是設計用來每天載人或載貨,載全家人甚至載全家人去大賣場買的貨(含大型家電)都沒問題,因為這本來就是電梯設計的合理用途範圍內,沒有住戶每天把大型家電載上載下的對吧? 而且家電本來就設計放在住宅內用的,當然用電梯載上去沒問題,但機車呢?
至於經營網拍,偶爾推手推車進出電梯送貨沒問題,但是每天大量占用電梯就有問題了,
如果生意大到會大量占用電梯影響他人使用,那就應該去租倉庫了,
土地所有權狀上的分類應該看過吧,除了住宅用途之外,還有倉庫用土地及建物,
且一棟大樓不會家家戶戶都在做網拍導致大量占用電梯吧? 但是家家戶戶都有至少一輛以上的機車,若開放機車每天搭乘人員用電梯上下樓,那就有我上篇發文所寫的問題了
回到你提到把機車視為貨物或行李的問題,
電梯是設計來載"每天在道路騎乘的機車"上上下下的嗎?
在實質意義上/法律上/字面上...每日騎乘的機車等於貨物(或行李)嗎?
機車的設計用途和使用場地是什麼? 又,此社區大樓外沒有"任何"可以停機車的地方?需要這麼犯眾怒違反其他人的自由和共識(如我上篇發文所寫的問題)?
討論"這件"案例,故事背景根本不可能被拉掉(這樣很詭辯,因為拉掉就是完全另外一件事了),
因為這個背景正是這案件的"充要條件"(須注意,充要條件和必要條件不同)
如果硬是要拉掉故事背景,把機車當成貨物或行李來看待,那就是脫離現實,純嘴砲,毫無討論的必要性,如果要這樣,那別說可以把機車當行李或貨物了,連核彈或化武都可以當貨物或行李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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